全球观察:中海决定行使“21中海05”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全部赎回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乐居财经 王敏  6月28日,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行使“21中海05”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关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1中海05”、“本期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

条款约定指出,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2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3、4年存续。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完成“21中海05”发行,2023年8月9日为“21中海05”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公司可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行使“21中海05”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1中海05”全部赎回。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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